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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互聯網上為科研數據辦張“身份證”

    發布時間:2017-08-15 17:27:51 | 來源:科技日報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胡俊

    現在我們大多數論文都只發表“結果”,不發表“數據”,而論文結果只是作者對“數據”的理解,正確與否無法判斷。近日,阿里巴巴集團技術委員會主席王堅在全國科學數據大會上拋出的觀點,得到眾多專家的認同。

      不少科研人員、高校學生也都有類似的體驗:一篇論文可能只有幾十頁,但背后的各種實驗數據得有幾百上千頁,大量數據長期“沉睡”在“科研工作者個人電腦中”。

      數據分享的好處毋庸置疑,無論是從國家層面,還是社會角度,資源共享都會促進成本節約和效率的提高。但是,科研數據完全無條件的分享又存在諸多障礙。作為數據分享的一種有力嘗試,數據出版剛剛起步。

     

     數據分享不是義務

      科研工作者為什么不愿意分享數據呢?8月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副主任王瑞丹展示的一項調研問卷或許能給出答案。在“沒有將科學數據發布并共享的主要原因”問題中,選擇最多的3項是:“數據的知識產權不清晰,不宜公開”“數據還有為自己的團隊持續利用的價值,不發布有利于保持自己團隊的科研優勢”“科研項目資助機構、所在單位及發表研究成果的期刊并未要求將數據開放共享”。

      “數據公不公開,首先應該尊重科研工作者的意見,不能將數據分享單純看作是科研工作者的一種‘義務’,畢竟數據隱含了科研工作者的大量心血,完全無條件的公開也是不現實的?!敝袊r業大學汪懋華院士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保護產權需貼標簽

      8月11日,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研究員黎建輝介紹,所謂數據出版,是指將科研過程中產生的數據,經過規范和質量控制,以互聯網方式發布,供別人訪問、引用、評價、再應用,給數據加以“標識”,相當于給數據辦了一張“身份證”。

      “其實,原來論文和數據并不分離,發表論文的同時也會附帶數據,只是隨著數據容量越來越大,紙質媒介無法承載,才形成今天單獨發表論文的形式。但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又為數據的發表提供了可能性?!崩杞ㄝx提到。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石瑞香指出,數據出版的優點顯然不少,最重要的是保護作者知識產權,出版也就意味著數據被貼上“標簽”;同時,確保數據準確規范,出版擁有一套對應的體系標準,將對數據的準確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核;此外,永久保留數據,降低個人不慎丟失數據的風險;而且還能提高數據和作者的影響力,作者甚至在沒有形成論文的情況下,單獨發表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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